一、緣由:

     公元一九一一年,民國元年,先父鼎富年僅十八歲,有感兄弟眾多(四位哥哥),棲身於店子岡(現今北二高交流道附近),土地狹小,難以餬口,於是與年齡相近的三伯鼎桂與四伯鼎盛商議,遷移四公里外的湖肚庄(現今東山里)。與大地主周源寶承租七甲土地耕作,並請祖父冉水與婆婆同聚奉養,由於家族成員的努力,家業穩健成長,直到一九三四年,台灣光復前一年,因自有自購土地,逐將土地歸還給地主後代,結束三十三年佃農生涯。

二、具備優質佃農風範:

     漫長佃農歲月,一本初衷專伺一主,除了依規按時足量繳交租金(或谷),並傾力美化田相,將畸零地及小塊田區整併為方正大塊田園,方便農事操作。同時也致力於地利增進,產量增加,水源開發穩定稻產,地主佃農關係和諧,由於父伯三人各具專長又合作無間,故年年有盈餘,陸續購買鄰近土地,方有今日棲身處所。

三、三伯是牛師中的牛師:

三伯對訓練牛隻耕作有獨特技能,可讓牛輕鬆完成高效的耕作,對牛隻良與劣鑑定精準,折服專業牛販,被尊為大師。 某次牛販從遠方山區搜購十餘隻牛,入夜後並夜宿吾家,將牛隻安置在大曬穀場後,牛隻由於長途跋涉各個臥躺休息,客人也飢腸轆轆大口進餐,並且話不離牛經,客人說:為回饋盛情款待,決定以成本價賣給吾兄最好一頭牛。飯後兩人共用一盞煤油燈,逐一照視每頭牛的屁股,對方報價三伯默言以對,其中一頭價格中庸,被推薦為最好的一頭,勸請購買,三伯不為所動,最後被逼開口,決定購買報價最低的那頭,眼看伎倆被識破,頓時失去重金又尷尬,在微弱的燈光下,三伯用腳輕踢牛隻屁股,被選中的那頭牛立即站起來,此事傳開後,被譽為"牛師中的牛師"。 

社區志工 邱雙興編寫

{待續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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